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» windows系统» 民警怒斥13次偷走医护外卖男子,男子13次偷走医护人员外卖

民警怒斥13次偷走医护外卖男子,男子13次偷走医护人员外卖

2023-10-13 00:20:54
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Windows系统下载、Windows系统教程、windows相关应用程序的文章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!“太没良心了!偷外卖偷到医护人员身上去了……”上海普陀,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盗窃案件:甘泉路派出所接到同济医院报警,医院保安抓获一名盗窃医护人员外卖的男子包某。面对警方的询问,包某交代,去年年底,其父

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Windows系统下载、Windows系统教程、windows相关应用程序的文章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!

“太没良心了!偷外卖偷到医护人员身上去了……”上海普陀,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盗窃案件:甘泉路派出所接到同济医院报警,医院保安抓获一名盗窃医护人员外卖的男子包某。

面对警方的询问,包某交代,去年年底,其父亲因骨折住院治疗过一段时间,在此期间,他发现医护人员由于工作较忙,经常让外卖小哥将外卖放在医院门口的架子上,有时外卖到了很长时间都未有人领取。

于是帮某打起了歪主意,连续多次偷拿医护人员外卖,甚至,在其父亲治愈出院后,仍去医院门口盗窃外卖。目前,嫌疑人包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(素材来源于环球网,笔者稍作整理)

#我与宪法40年# #上海头条#

勿以恶小而为之!嫌疑人包某就是典型的喜欢占小便宜,一份外卖能值几个钱?殊不知因小失大,就因为偷拿医护人员外卖涉嫌刑事犯罪,今后将背上犯罪前科,简直就是得不偿失!

第一,本案中,嫌疑人包某的行为该如何评价?

对此,可能会有不少网友表示外卖,最多就几十块钱1份,包某偷拿了十几次,无非就是小偷小摸行为并没有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,其实这种观点具有片面性。

首先,需要明确一个事实,嫌疑人包某没有经过医护人员同意,私自偷拿医护人员点用的外卖,这种行为就属于法律上的盗窃行为。

实际上,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,对于盗窃行为,轻则涉嫌治安违法,面临的是行政拘留、罚款等法律责任;重则涉嫌刑事犯罪,面临的是有期徒刑、管制和拘役。

司法实践中,区分二者关键在于涉案金额的大小,也就是是否达到法律上的数额较大标准。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,盗窃罪入刑标准是1000元,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、3万元以上不满30万、30万以上,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、数额巨大、数额特别巨大;

回答本案中,嫌疑人包某自2022年11月底至今年1月中旬,共盗窃医护人员外卖13次,从涉案金额层面来讲,根据这些外卖的市场价值进行确定,最多也就几百块钱,并没有达到盗窃罪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。

第二,为什么警方以嫌疑人包某涉嫌盗窃罪进行立案调查?

实际上,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必须要达到1000元以上才能立案。我国刑法同时规定,对于入室盗窃、扒窃、多次盗窃(三次以上)、携带凶器盗窃就不一定要求达到1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,而是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就构成犯罪,就符合立案标准。

换句话说,本案中,嫌疑人包某虽然偷拿外卖价值并不高,但是自2022年11月底至今年1月中旬,共盗窃医护人员外卖13次,已经属于法律上多次盗窃行为,此时不再考虑涉案金额单纯,就其行为而言已经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。

第三,那么,嫌疑人包某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?

从量刑的角度来看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多次盗窃、入室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。

也就是说,本案中,对于嫌疑人包某来说,即使只是构成盗窃罪的,在不考虑时具有自首、坦白或者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,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并且,最为严重的是,对于包某而言,年纪轻轻的,就由于涉嫌盗窃罪被定罪量刑的,那么今后将背上犯罪前科,对其工作、生活甚至子女的未来造成很不利的影响。

对此,您怎么看?应该追究嫌疑人鲍某的法律责任吗?

#男子13次偷走医护人员外卖# #头条创作挑战赛##我与宪法40年# #上海头条#

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感谢点赞、转发、关注@何律普法 ,我们一起交流,一起学习,一起进步!

男子13次偷走医护人员外卖,民警怒斥:你有良心吗?

wWw.Xtw.com.Cn系统网专业应用软件下载教程,免费windows10系统,win11,办公软件,OA办公系统,OA软件,办公自动化软件,开源系统,移动办公软件等信息,解决一体化的办公方案。

免责声明: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数据、图表及超链接等)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(包括但不限于公司、媒体、协会等机构)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。内容仅供参考使用,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!

联系邮箱:773537036@qq.com

标签: 普法 偷走 外卖